【你好!《民法典》】|亲子关系异议的正确“姿势”

  • wanshenjia
  •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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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民法素有“万法之母”之称,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新颁布的《民法典》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八月起,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开拓全新专栏——“你好!《民法典》 ”,与大家一起关注《民法典》亮点内容。今天分享的条文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条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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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民法典》吸收《婚姻法解释(三)》中关于亲子关系的相关内容,从立法角度,首次对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作出规定:

1、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主体:父亲、母亲、成年子女;

2、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主体:父亲、母亲。

此外,《民法典》还在本条中明确,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应当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如亲子鉴定报告、丈夫存在生理缺陷无生育能力等能够证明血缘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