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民法素有“万法之母”之称,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新颁布的《民法典》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八月起,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开拓全新专栏——“你好!《民法典》 ”,与大家一起关注《民法典》亮点内容。今天分享的条文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民法典》删除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而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