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管辖有多重要?

  • wanshenjia
  •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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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实践中,我们律师经常会遇到有当事人来咨询:我的案件能不能放在我们当地法院起诉之类的?小编告诉您,每类案件法律规定都有自己的管辖地法院,如果您通过事前约定好的话,通常是可以在约定的法院管辖。从本期起,小编推出一些简单的小案例对复杂的法律规定作一通俗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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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两个小案例:

1、青田的李四因经商所需向云和的张三借款10万元,后李四到期未还?张三向李四所在地的青田法院起诉还是向张三所在地云和法院起诉?

2、丽水甲公司销售给北京乙公司一批货物,后北京乙公司未依约支付货款,本案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如上述借款合同(借条)、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管辖地法院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即上述案例中的李四所在地青田法院起诉,北京乙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这种情形下,作为原告方一般都不想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如在上述借款合同(借条)、买卖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的,由云和或丽水某区人民法院管辖。则原告张三或甲公司即可向约定所在地法院---云和或丽水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张三或甲公司就不要跑青田或北京去起诉了,既节省了时间,又免却了不必要的精力、成本投入。

当然,法律对管辖也有例外的规定,有些情形下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约定进行管辖,比如《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案例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如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丽水市**县(区)人民法院管辖/提交丽水仲裁委仲裁。只能二选一哦!

特别提醒:上述内容仅是法律规定的某一部分管辖规定,但事前进行管辖约定有益无害。所谓:道路千万条,约定第一条。法律很复杂,有困难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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